6月20日,记者从省档案局获悉: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联合印发《陕西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社区矫正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方面,对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社区矫正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及顺序作出了详细规定,确定社区矫正档案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案卷号”。
《办法》对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了规范性定义,明确社区矫正档案是社区矫正机构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明确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职责任务,规定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办法》的出台实施,为社区矫正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执行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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