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陕西省司法厅获悉: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能作用,更好维护我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厅近日印发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法援童行 护苗成长”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9项具体措施: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线,在陕西省法律服务网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配备专门力量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或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等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专业援助队伍,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各地市要遴选精通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熟悉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特点的律师,组成稳定、专业的援助律师团队,加强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明确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落实法律援助法,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提高办案效率,最大程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加强校园普法宣传,推进在中小学校设置法律援助宣传引导栏、配置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面向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强化法律援助公益服务,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依法减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发生的公证、司法鉴定费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统筹推进落实,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通过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陕西省“法律援助 共助未来——护苗行动”宣传服务活动月已于6月1日启动。活动期间,省司法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推出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我省广大青少年法律素养,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台阶。(记者 陶玉琼)